宣传贯彻《劳动合同法》 和谐稳定劳动关系

    字体显示:【大】  【中】  【小】
     
    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以下简称《劳动合同法》)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为了让广大劳动者认识和了解《劳动合同法》,我们切实加大宣传力度,做到“四个到位”。
        一是具体部署到位。10月17日,召开了全区学习宣传《劳动合同法》工作动员会议,要求各街(办事处、园区)、区直各部门、各用人单位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,充分认识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认真做好〈劳动合同法〉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东政办〔2007〕117号)文件,成立了区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,对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。
        二是法制宣传到位。结合“五五”普法宣传,将即将施行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列为“五五”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。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,在各街(办事处、园区)设立《劳动合同法》宣传咨询点14个,悬挂宣传横幅23条,共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,发放宣传资料1.5万余份。利用区政务网、《东西湖报》等宣传平台,公布《劳动合同法》全文及宣传提纲,印发《劳动合同法》专刊,便于各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学习领会《劳动合同法》。
        三是学习培训到位。2007年11月以来,深入各街(办事处、园处)组织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及工会工作人员参加《劳动合同法》学习培训,共举办了6期培训班,培训人数311人。通过广泛宣传《劳动合同法》,促使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做到依法用工,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。
        四是监督指导到位。主动到各用人单位指导修订劳动用工各项制度,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,要求各用人单位使用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,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鉴证工作。


    2007-12-08

    【页面纠错】 【关闭窗口】 

    相关新闻
  • 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“三项主题”学习教育……
  • 创建省级文明城区
  • 弘扬志愿精神 青春共建和谐
  • 东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编自演的节目荣……
  • 局志愿者标牌